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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财务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22〕64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许〔2022〕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和国内银行贷款80%,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郑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财务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部,在S103与郑州市绕城高速交叉处,设置十八里河枢纽互通与郑州市绕城高速相交,终点位于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岗王村北,设置灵井枢纽互通与盐洛高速相交,项目路线全长64.323公里,其中郑州市境内38.671公里,许昌市境内25.652公里。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起点至K14+276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K14+276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4.5米,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17米。主线路基挖方约13万立方米,填方约718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约893千立方米。主线设置特大桥4座,大桥15座,中桥28座,涵洞通道101道,天桥4座,互通式立交12处,分离式立交1处,全线设置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8处,服务区1处(与清潩河互通合建)。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财务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服务机构,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号

审计(咨询)暂估金额(亿元)

主要工作内容

ZXCWSJ-1

137.4997亿元

财务过程跟踪审计:(1)审核项目过程审计涉及的工程投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造价、工程计量情况、概算管理等相关内容;(2)审查项目计划和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3)审查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情况;(4)审查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费用支出及税费缴纳情况;(5)审查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情况,项目公司管理费支出情况;(6)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情况;(7)审查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8)审查基建收入核算是否合规、真实、完整;(9)审查工程验收情况;(10)审查项目取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11)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审计问题及整改建议书,并出具整改报告复核意见书;(12)审计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13)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认定、审计报告备案及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等对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14)为招标方提供合规性咨询指导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帮助项目公司规避财务及税务风险、堵塞管理漏洞。(15)配合开展项目公司通车吸并涉及资产暂估、资产负债衔接表编制、核算账套拆分列账等。

财务决算编制:(1)编制出具已完工程暂估资产交付使用报告及明细表并配合入账交接;(2)项目建设投资及财务资料的审核和调整,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资料整理与完善(负责审核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资产全面清查、财务清理、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剩余工程物资清理、结余资金清理、应移交的资产清理、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等工作);(3)出具财务决算编制报告、出具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咨询报告;(4)配合上级竣工决算审计并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调整、按照上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类别编制资产移交报告及明细表,与运营单位办理最终的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做到实物、账、卡相符、卡片账建立)和竣工验收工作等;(5)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认定、审计报告备案及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等对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6)为招标方提供合规性咨询指导等。(7)按照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移交要求,对资产进行拆分并配合办理入账交接。

注:工作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财审发〔2023〕8号、《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交办财审〔2018〕126号)以及《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暂行办法》(豫审〔2016〕75号),以及相关的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审计准则的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审计报告备案及审计结果认定、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成日止。

2.4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被上级审计部门选定实施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导致本次审计项目不再开展,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标人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由双方协商支付相应费用。

2.5表中所列被审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审计金额的变化不作为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不含分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2)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送审金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及以上。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至少主持完成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审)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送审金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2日,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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