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控制设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信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需求为浙江省杭州市内,就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提供控制设备。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投标人需具备生产加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为自主生产的生产厂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非OEM承诺书(盖章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明文件(盖章原件),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非OEM承诺书(盖章原件),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同一品牌(指生产厂商的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投标,生产厂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在一个包件中,同一代理商仅允许代理一个品牌产品。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同类设备业绩供货合同。注:(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双方盖章件(附对应发票或业主证明文件)。(上述资料中应体现合同材料、合同金额、合同时间、项目名称等);
(2)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合同材料、合同金额、合同时间等的,必须附招标人(或采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业绩的,供货合同如非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直接签订的,还需附上相应证明材料文件(例如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书等)。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7-15 10:00至2025-07-18 09:00。(不得少于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