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78台混合动力车辆换电项目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交便字【2025】18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资金为财政资金和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78台混合动力车辆换电项目。
2.2标段名称:第二标段:100辆中通牌混动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
2.3招标范围:赤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78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本标段拟购100辆中通牌LCK6107PHEVCNG2车型混合动力公交车整车动力电池系统及更换安装技术服务。
2.4本项目计划投资额:2960.002万元,本标段计划投资额1203.95万元。
2.5交货期: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车辆的电池更换全流程(含原电池拆除(不含回收)、新电池到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系统对接)。
2.6交货地点:赤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公交场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力电池生产制造商或客车整车制造商或动力电池生产制造商授权的具备动力电池销售资格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动力电池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5日12时00分至2025年7月25日23时59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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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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