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5年鄞州高校代理商引入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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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5年鄞州高校代理商引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4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询比为采购人提供校园营业场地,引入供应商经营电信校园综合业务和终端销售,承接属地校园的宽带和C网的发展、维系服务以及校园营业厅的正常营业开设等。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学校名称

学生数

保底值(C网发展数量)

新增C网业务收入(元)

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驻厅人员

学生队伍

前置促销人员

标包1

宁波诺丁汉大学

7108

1500

702000

3

3

3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8989

4

8

标包2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10279

1500

702000

3

4

9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4238

2

3

标包3

浙江万里学院

16578

2000

936000

3

5

14

浙江万里基础学院

5612

2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786

1

1.3  项目地点:具体自建他营门店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展电信综合业务和校园业务及经营电信终端销售和校园业务维系,并接受鄞州电信的管理和考核,按要求配备驻厅人员、学生队伍、促销专职受理人员,可享受标包内的相关发展量的佣金以及阶段性的各项业务发展达量奖励。

1.5  ★本项目【设置C网发展数量保底值,各标包C网发展数量保底值详见1.2项目标包划分情况】,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各标包通用)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项目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高校代理商)业绩案例。

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不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案例:

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提供)。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必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执行材料(必须提供,可为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等有效证明文件中的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等有效证明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

②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和签章页。

③时间评审要求: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或履约日期就早者为准。框架协议以纳入评审的执行材料中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签署日期(或履约日期的),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盖章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中时间较早者纳入评审。均无法体现日期的,则不纳入评审。

④证明材料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至2025年7月18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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