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45,660.00元(不含增值税)。
(2)★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25个月或成交供应商执行金额已达到其对应框架协议金额上限(以先到时间为准);
(3)★服务地点:陕西延安富县;
(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体验收及交付。
(5)★维保要求:自整体验收交付合格之日提供2年免费维保,维保期内出现的独立式烟感报警服务故障,乙方承诺免费更换或维修,如需寄送维修,乙方承担快递费用,在维保期内,提供专业技术人员7*24小时系统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即通过电话、邮件、远程接入方式等向用户提供问题解决方案,包括向用户提供远程问题处理、远程紧急恢复和技术支持信息共享。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 采购内容:采购独立式烟感报警服务。
(2)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单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近3年(自2022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系统集成服务类的相关项目,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含税)达到5万元或以上(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列表及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法人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或其法人),同类项目经验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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