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有效期-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有效期-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有效期-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5 收藏项目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有效期-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有效期-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有效期-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

项目概况: 本次为海油工程直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有效期3年,签订费率合同。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有效期-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品类年度供货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5-HGCBGXZX-ZX-JCWZ-A99-0530/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主要技术规格: 直升机甲板风向标及轮档(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单签订后60天/日;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

交货数量: 1批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2)制造商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为本次投标风向标产品的制造商(轮档可为外购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上述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上述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括风向标或船用灯具或船用照明灯具或防爆灯具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2020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个合同或订单的风向标产品(如风向标或防爆风袋灯或防爆风向标志灯)的供货业绩(以“协议+订单”供货的,一个订单视为一个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或到货验收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物资名称,且与合同或单个订单一致)。”除发票外其他的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 3、若合同为协议,除提供协议文本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和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下的订单视为1个业绩。4、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 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后,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