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汶川县威州镇、灞州镇、映秀镇、漩口镇、水磨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林下川贝母种植基地 200亩、新建林下黄精种植基地 5000亩;新建药材加工厂房 1000平方米,改建药材加工厂房 2000平方米;配套提升作业道路 10公里、新建蓄水池 8口等基础设施建设。
2.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7-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森林四库类或储备林类或种植基地类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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