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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主体工程_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2-1)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4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主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2-1)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2-1)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官洲街道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南区,11号线赤沙车辆段、12号线赤沙站上盖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59993.4㎡,总建筑面积约38646.14㎡(含地下室)。包含4栋独栋办公、及其他商业配套等。本项目绿建等级:按国标二星。建筑最高高度约为51米(室外地坪计算),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1000㎡(9米板公配),最大单跨跨度71米,建筑最高层数为3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招标内容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2-1)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负责本期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咨询或顾问、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 工程实施阶段: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 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联合体主办方须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391日历天。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8086.45077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和3.1.2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主办方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个岗位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需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方提供)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信用管理平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5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4日 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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