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燃渣机制集料应用于水泥砼及其产业化应用方法的研究—燃渣集料砼预制块加工服务项目,资金来自省财政科研经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采购人提供的材料配合比、采购人提出的规格和尺寸要求,加工掺配煤矸石燃渣机制集料(碎石)的水泥混凝土预制块,均为用于公路排水防护等附属工程的小型预制块,以厚度为12cm左右的薄板为主,多为单边尺寸<100cm的矩形板。并由供应商提供加工设备与场地。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为适应煤矸石燃渣集料(碎石)砼专用的生产配合比而导致的设备匹配和必要的改造与调试、专门的生产计划组织管理的匹配和调整、原材料和加工后成品砼预制块在场地内的倒运和短期堆放、增加水泥和减水剂用量(不超过原有常规碎石砼配合比中用量的15%)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共计加工煤矸石燃渣机制集料(碎石)砼预制块900立方米。
2.2项目编号:JT-X
2.3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4采购预算:130,000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在建鹤伊高速项目(靠近起点鹤岗城区侧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满足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2)-(5)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22年7月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8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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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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