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307-340111-04-01-215351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BAZ0159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南淝河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占地约38.4亩,总建筑面积123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高层厂房、1栋裙房楼以及1栋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积 83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344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二十三层,该项目含1#、2#两个配电房,受电容量12060kVA,其中备用容量1630kVA。
2.7 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完成,并经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国家智能网联电动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项目供电设备采购及安装:1.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进线及环网柜采购安装;2.配电房高压进线、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采购安装;3.配电房内高低压进出线采购及安装;3.配电房空调、除湿机、手推车、不锈钢挡鼠板等满足验收条件的全部备品备件;4.红线内室外供电排管、工井施工等;5.自管配电房设备基础防静电地坪等施工;配电房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及接地系统调试等;6.新建过黑龙江路市政电力排管破复、占道、绿化迁移等手续办理;7.满足供电验收的驻地网络建设相关工程内容。其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和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低于10kV的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业绩。
注: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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