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公交集团2025年公交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28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288万元(人民币);
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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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元/辆)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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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1 |
5.9米纯电动低地板空调公交客车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1辆 |
440000 |
22440000.00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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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5.9米纯电动低地板空调公交客车(闽侯惠民公司) |
13辆 |
57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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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车客车 |
41辆 |
480000 |
196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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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8.5米低地板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 |
225辆 |
770000 |
173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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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0.5米低地板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 |
117辆 |
870000 |
1017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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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3228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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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单位负责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单位负责人身份。
③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⑥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⑦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同一品牌车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加保留车辆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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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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