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2025-2026年全辖零星维修及小型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建行苏州分行全辖自有及租赁房屋的零星维修服务、办公用房改造小型修缮工程的项目采购。
入围供应商数量:
本次招标采用“划分服务区域”的管理方式,分为6个标段,具体入围供应商数量和分配方案如下:
标段1:服务范围包含:分行本级、相城、新区、园区、城中和吴中。入选3家供应商,分配方案如下: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服务分行本级;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服务相城支行、新区支行、园区支行;排名第三的供应商服务城中支行、吴中支行。若因有效供应商<7家的,则该标段重新招标。其余5个标段均入选1家供应商,若该标段有效供应商<3家的,则该标段重新招标。
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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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需求机构 |
项目实施区域 |
入围供应商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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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3 |
分行本级 |
工业园区、姑苏区 |
排名第1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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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支行 |
苏州相城区 |
排名第2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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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支行 |
苏州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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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支行 |
苏州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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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支行 |
苏州姑苏区 |
排名第3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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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支行 |
苏州吴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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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1 |
示范区分行 |
苏州吴江区 |
1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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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支行 |
苏州吴江区盛泽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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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1 |
张家港分行 |
张家港市 |
1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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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1 |
常熟分行 |
常熟市 |
1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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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1 |
昆山分行 |
昆山市 |
1家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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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6 |
1 |
太仓分行 |
太仓市 |
1家供应商 |
注:本项目投标人只可选择一个标段参与报名投标。
合同期限:本次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按照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资金来源:自筹。
限价:本次报价最低下浮率为0%,低于该下浮率为废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b.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c.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d.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e.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f.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b.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c.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应具备房屋装修改造工程或零星维修服务的合作业绩。业绩涉及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或协议扫描件,且能体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签约日期、服务对象;若合同或协议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内容的,可提供合同或协议对应的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框架协议,还需提供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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