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岳池县X044龙白路龙孔镇金龙村至排楼乡白虎梁村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69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证》(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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