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JM-20
2.项目名称: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次)
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长春希望高中2025年大宗食材采购项目3包米面油类
标段编号:JM-20
预算金额:90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90%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地点:长春希望高中。
(3)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4.信誉要求:
(1)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
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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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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