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安徽宇测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包二)
二、招标人: 安徽宇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三重四级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全自动旋光仪、全自动折光仪、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等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 330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财务报表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等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上一年度和近六个月纳税证明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提供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3)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 提供“信用中国”近一年“信用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3年内,具备同类业务(至少包括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供货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须提供至少三份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合格证明、银行资金结算证明、发票等扫描件,应能看清印章,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无效;以上扫描件缺一无效。原件签订合同时核查。
注: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三)、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政府社保部门出具)
五、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2.其他要求: 无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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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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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