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信宜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镇隆水口东镇等3个镇街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信宜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镇隆水口东镇等3个镇街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施工,实施面积约2923.52亩,主要涉及东镇街道、水口镇和镇隆镇。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信宜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镇隆水口东镇等3个镇街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所属劳务作业施工,共划分为2个分包包件,其中东镇街道耕地集中整治区为1个包件,镇隆镇(含百亩方、千亩方)、水口镇耕地集中整治区为1个包件,均采用大清包的分包模式,除主材钢筋、混凝土、地材、肥料、石灰外的劳务、机械、周转材料、 辅材均由分包队伍负责,具体费用清单及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14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6日;最终工期以现场实际施工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保修期:12个月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3.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4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5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00万元或类似的劳务分包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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