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2.项目名称:传染科病房环境改善项目;
3.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100万元;
4.采购需求:全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均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投标货物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明确为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5年7月18日下午16时00 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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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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