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安徽华电五河现代牧业6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
2.2 项目规模:直流侧84.01186MWp,交流侧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期限150天。首并:120日历日;竣工:15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五河现代牧业60MW光伏发电项目EPC(CHDTDZ046/16-ZB-38201):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不含送出线路工程)内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含牛棚钢结构鉴定、加固校核、加固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含国网潼河变间隔改造设备,不含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 GIS)及监造验收、接卸、保管、倒运、协调(含阻工协调)等,设备安装施工(包含甲供材),协调补偿(包括牧场奶牛迁移协调,10kV线路迁改停电补偿等)。范围包含牛棚屋顶彩钢瓦除锈和防腐、换瓦、结构加固施工(含聚氨酯防腐材料铲除和恢复),管线迁改,10kV线路迁改,光伏车棚,升压站建筑施工,施工许可,五通一平,进场道路,组件倒运,场内交通,集电线路(电缆及铺设等),设备接地,并网柜(接入及附属设备安装),光伏场区围栏及安装,供水工程,光伏场区安防设施等;整体工程的调试、试验、安装,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配合业主专项验收、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包括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组织召开启委会等)。设备及施工人员保险,移交生产之前的设备管理、创优质工程等所有工作。保护定值计算、调试、试验、性能试验、缺陷处理、并网手续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等。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招标人同意确认,所有分包及分包商需报招标人认可。采购的设备要求同时满足《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光伏)设备技术防范重点要求》及其他管理规定。2.负责施工安全备案、施工许可证、取水证、质量监督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完成电能质量检测并取得电网公司认证;负责项目并网工作协调。相关费用含在总承包报价范围内。3.招标人完成与本工程有关的用地手续办理和协调,投标人做好配合;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相关协调工作。4.投标人承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后10天内,组织队伍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在牧场中的实施难度,主要包括牧场方对施工的要求和管理,加固施工过程中牛群的迁移及安置等。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实施难度对工期以及成本的影响,该部分引起的施工成本增加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决策,经华电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五河现代牧业60MW光伏发电项目E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之一:(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体项目5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2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或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11 19:55到2025-07-1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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