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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新华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已由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吉行政审批发【2021】50号、【202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政府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吉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县新华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吉县吉昌镇东关村和祖师庙村 2.3项目规模:1、配套路网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燃气、热力、照明、电力电信、绿化、交通等;2、消防水池及泵房,配电室等。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本项目财政审定金额为:14004834.91元。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县新华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 14 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 18 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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