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博乐大基地、精河大基地 180 万千瓦光伏专项技术委托服务项 目,招标人为新华博泰(博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出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博乐大基地光伏项目地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 市达勒特镇,距离博乐市 10km,可通过国道 G219 到达场区附近。项目规划交流 测装机容量 9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235.52MWp,容配比为 1.3728。根据光 伏阵列的布置方案,光伏区由 288 个光伏方阵组成,采用 550Wp 双面双玻组件+ 固定式支架+3125kW 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每 26 块组件串联为 1 个光伏组串,
每 20 路组串接入 1 台汇流箱,汇流箱总数量为 4320 台,3125kW 集中式箱逆变 一体机数量为 288 台。配套新建 1 座 220kV 汇集站(220kV 新华博乐南光伏汇集 站),1 座 110kV 升压站(110kV 博华升压站),220kV 汇集站以 1 回线路送至 220kV 博乐变,110kV 升压站以 1 回线路送至 220kV 叠翠汇集站。
精河大基地光伏项目地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 县,项目分为两个场址,1#场址位于精河县五台镇国道 G30 以北,距精河县区约 65km;2#场址位于精河县托里镇国道 G30 以南,距离精河县约 18km。本工程光 伏电站设计安装2246400块5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1235.52MWp。 分为两个场址进行建设,其中 1 号场址位于五台镇,1 号场址光伏交流测容量为 300MW,共 96 个方阵,直流侧容量为 411.84MWp,每个发电单元由 7800 块光伏 组件组成,实际装机容量为 4.29MWp。每个发电单元配置 1 套 3.125MW 型集中式 箱逆变一体机,含 1 台容量为 3125kVA 的 35/0.6kV 双绕组变压器和 3.125MW 型 集中式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接入 15 台直流防雷汇流箱,每个直流防雷汇流箱接 入 20 个直流回路,每个直流回路由 26 块 550W 型光伏组件串联而成。配套新建 1 座 220kV 汇集站(220kV 新华茫丁光伏汇集站),以 1 回线路送至 750kV 赛里木变。
2 号场址位于托里镇,2 号场址光伏交流测容量 600MW,共 192 个方阵,直 流侧容量为 823.68MWp。每个发电单元由 7800 块光伏组件组成,实际装机容量 为 4.29MWp。每个发电单元配置 1 套 3.125MW 型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含 1 台容 量为 3125kVA 的 35/0.6kV 双绕组变压器和 3.125MW 型集中式逆变器,每台逆变 器接入 15 台直流防雷汇流箱,每个直流防雷汇流箱接入 20 个直流回路,每个直 流回路由 26 块 550W 型光伏组件串联而成。光伏组件支架为固定支架, 安装倾角 为 37° , 采用 2×26 布置,1 号场区共安装 14400 套支架,2 号场区共安装 28800 套支架。配套新建 1 座 220kV 汇集站(220kV 新华叠翠光伏汇集站),以 1 回线 路送至 750kV 赛里木变。
2.2 招标编号:BRR24-ZB1-ZB-035-020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光伏电站的运行要求,受托人负责光伏区内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发电 设备、变配电设备、接地与防雷系统, 升压(汇集)站内电气一次设备、继电保 护设备、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系统)等设备及设施日常巡视、 维护消缺、年度检修相关事宜,具体见光伏专项运维服务内容及标准。
2.4 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修 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3 投标人自2022 年 1 月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 3 项(含)以上单体容量为 100M W 光伏电站运维业绩或技术服务业绩(应附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人证明扫描 件);
3.4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或较大
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3.5 电站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低压电工作业及高处作业);
(2)站长应具有调度值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低压电工作业 及高处作业);
(3)值长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低压电工作业及高处作业);
(4)主值、值班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低压电工作业及高处作 业);
(5)安全员(兼任)应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6)拟派人员中持有调度值班合格证的人员不少于 12 人;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贰佰元整(¥200.00),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本项目汇款 方式采用对公汇款。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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