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浏河镇滨河街47号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招标金额:约25.00万元
(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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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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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浏河古镇傅家洋房修缮综合提升工程设计 |
25.00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本项目需配备一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质(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与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拟配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08月01日09:30时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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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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