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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7-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J3-********-BSTR-0054 项目名称###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选取一家电梯维保服务机构,根据项目维保服务要求###市人民医院所有院区运行使用电梯79台(其中垂直电梯73台,扶梯6台)开展提供定期保养检查(出具保养报告),全部电梯维护、维修(维修须提供包括原厂制造、检验合格的全新零备件等维修及损坏部件的更换)等全保服务,并为每台电梯购买商业综合责任险(单次赔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提供关于电梯维保工作的相关技术支持。2.采购清单(见附件公告全文)3.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5.谈判报价说明: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须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分别填报谈判总价和各类单台电梯维保服务单价谈判报价,谈判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开展本项目所涉及的79台电梯定期检测检验费,维保期限内发生的维修保养、校准费,各类零部件更换材料费和安装调试费、维保技术服务费,技术支持服务费,项目管理费、人工费、差旅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3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每年将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若因第三方服务机构发生违法违纪、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等问题或经采购人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1###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电梯维保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谈判申请人###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含:电梯安装、修理);********本项目禁止转包且不接受成交后对电梯维保服务工作进行分包,请提供书面承诺。********谈判申请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谈判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谈判申请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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