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中卫市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卫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林函[2025]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
2.2建设地点:中卫市
2.3建设规模:野生植物资源普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提升、发菜及蒙古扁桃保护小区能力提升、宁夏大型陆生野生动物可视化监管平台建设、鹅喉羚监测能力提升。
2.4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限:365日历天;
服务期限:质保期2年;
监理服务期限:与计划工期同步(含服务期限)。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二标段、三标段;
二标段: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具体为购置设备、物料、救护药品、聘请兽医、新建围栏等;提升发菜、蒙古扁桃保护小区能力,具体为开展土壤墒情监测、蒙古扁桃保护小区固定监测、蒙古扁桃扩繁,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提升鹅喉羚监测能力,具体为购买安装红外相机及配件,开展鹅喉羚及其栖息地持续调查等;购置标本及布设标本馆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中卫市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一、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招标范围:二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三标段: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中卫市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一、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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