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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移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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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移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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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移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括通过本项目新建5套移动监测站,包括信号监测管制设备、车辆采购、国家工信部特种作业车辆公告、特种车辆上户等。(详见磋商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供货并改装、调试完成、特种车公告、上户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合格要求。 质保期限:整车质保不低于2年,搭载设备整机质保应不低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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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至质保期满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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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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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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