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腹腔镜)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以秦审批投[2025]05-0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统筹政府专项债、单位资金等)、其他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筹)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统筹政府专项债、单位资金等)、其他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腹腔镜)(2)项目概况:拟更新医疗设备:腹腔镜 2 台,合同估算价:300 万元。(3)交货期:19 日历天(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腹腔镜)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4 具有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3.5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设备生产厂家与代理本品牌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誉要求:3.6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4 09:00:00至2025-07-2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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