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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中医院迁建项目第三期工程(康复医学中心)项目材料检测及主体结构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中医院迁建项目第三期工程(康复医学中心)项目材料检测及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业主为苍南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苍南县中医院、温州浙瓯物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灵溪镇厅基巷以东、河滨路以南、莲池路以西、县人民医院原址以北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150㎡,其中康复疗养及科研、患者服务中心、医护办公及附属用房等地上建筑面积12150㎡,地下建筑面积 4000㎡。有关设施、设备同步实施。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 2.3 亩;总投资约21116万元。本项目招标标的最高限价为205155元。

2、服务期:本次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服务期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直至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内容,具体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4、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项和第(2)项资格条件或组成联合体具备以下第(1)项和第(2)项资格条件或具备以下第(3项)资格条件: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需在有效期以内。

(1)见证取样检测(房建)或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或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3)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人。

3.4其他要求:省外投标人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前……购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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