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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二期(Ⅱ标段)龙山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1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龙山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二期(Ⅱ标段新能源车辆)

2、(请登录)

3、采购项目预算:253.0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20%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制造业 

5、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Ⅱ标段新能源车辆

253.00万元

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和纯电动洗扫车,共计3台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批

253.00万元

□是

■否

□是

■否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 07月18日,全天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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