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条件 | |
| 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室外电力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施工单位。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室外电力配套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位于费县探沂镇,规划用地面积83414㎡、总计容面积100750㎡,符合费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总建筑面积94050㎡本次招标包含室外电力配套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00万元。2.1项目名称: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室外电力配套工程2.2建设项目地点:费县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4规模:工程内容包含电力配套工程。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12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7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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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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