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但评标委员会认为余下投标人投标具有竞争性,则项目可以继续评审;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余下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