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雄安站空调系统水处理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雄安站空调系统提供冬季供热及夏季制冷,为保证空调系统水质合格,对雄安站空调系统进行水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雄安站空调系统水处理工作,包括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采暖水系统的缓蚀阻垢、杀菌灭藻、定期检测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雄安站。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系统水处理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需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体现)。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17)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10日23时50分00秒至2025年7月16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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