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三舍四舍横楼自习室工程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三舍四舍横楼自习室工程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三舍四舍横楼自习室工程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三舍四舍横楼自习室工程改造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
度或者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
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信用信息: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拒绝与我校有失信履约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
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0 09:00到2025-07-17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31 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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