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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湖北鑫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0KV外线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宜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梅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供电公司,现对该项目湖北鑫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0KV 外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鸦鹊岭镇。

建设规模:新建10kV架空绝缘线JKLGYJ-10kV-240,路径长2.532km,新建10kV架空绝缘线JKLGYJ-10kV-70,路径长0.32km,新建 10kV电缆ZC-YJV22-8.7/15-3*400,路径长0.44km,新立10kV电杆 49 基,新建GJ-100拉线37 组,新建电缆分接箱(6V)1台,新建Ф190x15m电杆基础 48座,Ф350x15m电杆基础1座,新建拉线基础37座,新建分接箱基础1座新建2孔MPP管敷设425m,新建电缆检修井4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送电。

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3 质量目标: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本地区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设备、材料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4安全目标: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伍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5.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6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质量员和施工员需上传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员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上传2025年1月至6月任一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7月10 日至2025年7月21 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 月31 日9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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