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逾期代偿后法律追偿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
2.项目名称:2025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逾期代偿后法律追偿项目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元整(¥405,000.00)
4.最高限价(投标单价):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案件
5.采购需求:处理采购单位贷款逾期代偿后追偿诉讼案件,并协助参与处理有关贷款逾期代偿后追偿工作的其他法律服务。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委托事项履行完毕之日止。委托事项履行完毕的标准为合同项下案件均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执行完毕),或被告在采购人申请强制执行前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七、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且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1、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2、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接受同一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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