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兴杰大厦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经五华区行政审批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530102-89-02-456019)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国债和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九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杰大厦位于五一路158号,大厦4部电梯使用年限长、设备老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进行更换。
2.2招标范围:完成兴杰大厦涉及的4部电梯更新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原有电梯、导轨、对重等设施拆除、最新级别电梯控制系统安装、电气系统更换、机械部件更换、轿厢及门系统改造更新,4部电梯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养护等工作。
2.3招标规模:104万元,其中一标段:35万元;二标段:69万元。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2.5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五一路158号兴杰大厦。
2.6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1-202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2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验合格证。
2.7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限约定为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24个月,在质保期内对确由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予以免费更换;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载货电梯(汽车梯):二标段为小机房客梯;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可兼投兼中。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法定证明文件;3.2资质要求:
3.2.1一标段资质要求
3.2.1.1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任一资质要求:(1)原资质(有效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新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额定速度≤2.5m/s)(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
3.2.1.2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须满足以下任一资质要求:(1)原资质(有效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其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其以上资质;③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新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额定速度≤2.5m/s)(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额定速度≤2.5m/s)(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其以上资质;③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2二标段资质要求
3.2.2.1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第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任一资质要求:(1)原资质(有效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载货电梯A2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2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新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2.2.2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须满足以下任一资质要求:(1)原资质(有效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载货电梯A2级及其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2级及其以上资质;③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新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电梯制造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范围须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③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经销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类专业);
3.4须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4年后成立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
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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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中,提供网页截图。对被列入记录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获取
4.1于2025年7月4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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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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