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诚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立方污水井工程
1.2项目编号:02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5941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建设规模:12.5立方米污水井2组
1.7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建华区凤凰城农贸市场北侧
1.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1.9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3%合同价款。
1.11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
2.3供应商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须包括: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供应商须承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1日9:00至2025年7月14日16: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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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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