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4号楼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1.00万元
采购需求:
食堂地点位于新港大道84号办公楼5楼,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目前共有135人用餐。本次采购要求有: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服务人员的招聘和管理、食堂日常运作和管理、伙食所需原材料采购及新港大道84号楼办公人员提供一日三餐供餐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六、其他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9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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