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天翼云所需的小药箱物品。
1.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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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供货地点 |
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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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药箱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酒精75%、手套、系列药品、消毒免洗手液、小药箱等) |
全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请登录)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0,000.00元(不含税)。响应报价超出最高响应限价的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注:如报价中包含不可抵扣部分税款,此部分税款计入评审价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含税)的药品供应类项目案例。
注:供应商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案例的,不予认可。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下述第(1)、(2)条许可或第(1)、(3)条许可:
(1)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Ⅲ类、Ⅱ类);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Ⅲ类)及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21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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