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食品安全检测室相关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NJD2.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食品安
全检测室相关设备采购3.预算金额:人民币18万元整4.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整投标
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项目需求(简
介):南京师范大学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群
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针对目前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
器和快速筛查试剂对食堂食品原料进行快速筛查、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控制、对食品成品进
行检测,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为食堂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故拟在仙林校区建设一个实验室,
本次采购一批食品安全检测室相关设备。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
毕并交付使用(包含对采购人相关人员使用培训时间)。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食品安全检测室相关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食品安全检测室相关设备采购: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
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
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
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其他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0 09:00到2025-07-16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30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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