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44.45万元 , 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
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二次):
1、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与各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时提
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接受该采购项目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人身、财产权或其他专利权、版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
人承担全部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
城)”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
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
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9 08:30到2025-07-16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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