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0)已由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高)发改备【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社会融资,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2.项目规模: 拟对跃北路西段(林西路至克白北路)、克白北路(跃北路至白碱滩立交)两侧的防护绿地约600亩,进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廊道,种植适生性植物。(与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处,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422090100030015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 施工图纸设计(依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出具,并配合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提供后期设计服务等);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 所包括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施工图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工期: 120天 工程投资额: 5795.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财务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近二年(2023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2024年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到 2025年07月29日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0)已由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高)发改备【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社会融资,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2.项目规模: 拟对跃北路西段(林西路至克白北路)、克白北路(跃北路至白碱滩立交)两侧的防护绿地约600亩,进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廊道,种植适生性植物。(与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处,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422090100030015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 施工图纸设计(依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出具,并配合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提供后期设计服务等);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治理项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末端浓盐水深度处置工程(二期) 所包括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施工图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工期: 120天 工程投资额: 5795.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财务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近二年(2023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2024年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到 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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