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工实训室建设、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建设、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电工实训室建设、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建设、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采购公告
电工实训室建设、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建设、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0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电工实训室建设、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建设、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采购包1:42.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2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4万元(投标人所报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采购包1:电工实训室:最高限价42万元; 采购包2: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包3: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最高限价22万元。 注:供应商需同时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包进行投标,多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为同一家。供应商分3个采购包分别签订合同,分采购包分别开具发票。

采购需求:

教学实训室是教育教学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实训保证的先决条件。经常年使用,实训室破旧,电气老化,设备落后,为满足教学需求,学院拟对实训楼7间实训室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110平方米。分别为:采购包1电工实训室建设项目实训改造(A304、A305、A306),改造面积约460平方米,采购包2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室内出新装修采购(B403、B404),改造面积约340平方米,采购包3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出新改造(A207、A208),改造面积约31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基础装修,空调,电气改造,旧物搬运等。要求施工方注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采购包2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采购包3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其他要求:(提供含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因格式字数限制,补充3.其他要求)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其他要求:(提供含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因格式字数限制,补充3.其他要求)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包3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其他要求:(提供含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因格式字数限制,补充3.其他要求)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