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采购内容为重庆分行食堂服务商库入围,拟分为七个标包,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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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分包单位 |
入围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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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中区支行、南岸区支行、九龙坡区支行、大渡口区支行、沙坪坝区支行、渝北区支行、两江分行、江北区支行、北碚区支行、高新区分行及下属机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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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州分行、忠县支行、开州支行、云阳支行、奉节支行、巫山支行、巫溪支行、梁平支行、城口支行及下属机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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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巴南区支行、万盛区支行、綦江区支行、江津区支行及下属机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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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川分行、荣昌区支行、璧山区支行、大足区支行及下属机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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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川分行、铜梁区支行、潼南区支行及下属机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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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涪陵分行、垫江支行、丰都支行、武隆支行、南川支行、长寿区支行及下属机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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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黔江分行、秀山支行、酉阳支行、彭水支行、石柱支行及下属机构 |
3 |
1.2项目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食堂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入围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以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4入围供应商数量:见上附表。
1.5入围情况说明:本项目对供应商所投标包数量不限,但最终每个供应商只能中标3个标包。由标包1-标包7依次评标,若供应商在标包1-2排名前五或标包3-7排名前三,累计达到3个标包后,则将不再参与后续标包评标。
标包1-2:有效投标人数量≥5,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前5名为入围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5,该标段流标;
标包3-7:有效投标人数量≥3,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前3名为入围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3,该标段流标。
1.6合同签署:本采购项目只涉及重庆分行食堂服务商库入围,我行与本次采购入库的食堂服务商并非建立实质性的法律服务关系,且并不保证对入库的食堂服务商有业务予以委托。具体需要食堂服务供应商时,在入围食堂服务商库中进行比选(需合规、公开、透明),并根据比选结果签订服务合同。后期根据食堂服务商的服务表现,对其专业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标准。入围有效期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特定资格要求
2.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2类似业绩: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餐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间任意一张发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控股管理关系:
2.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3.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系统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系统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系统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系统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4.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4.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4.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4.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4.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5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6其他承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7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4日,北京时间9: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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