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HDPE装置异丁烷框架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HDPE装置异丁烷框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ABS等深加工装置。
2.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2#HDPE装置异丁烷框架项目,采购量为3600t;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包括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产品制造、运输、安装、试车、操作培训和维护服务等;投标报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验、供货、包装、运输、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等所有费用。
2.3交货期:预计首批到货日2025年7月15日,甲方提前通知到货日变更,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到货。为了满足装置生产运行,要求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能够及时、均匀分批次到货,不影响装置存储及后期使用(技术规格书要求)。
2.4交货方式:槽车交货。
2.5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年限不少于三年;
3.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累计不低于1000吨的相同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供货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用户评价报告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5年7月9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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