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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盐雲著名邸项目标识标牌及地库交通设施划线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日期:2025-07-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徽盐雲著名邸项目标识标牌及地库交通设施划线工程施工比选

(二)招选人:安徽省生态环境永升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三)其他: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六安市解放南路以东,齐云路以南。

(二)比选范围:徽盐雲著名邸项目标识标牌及地库交通设施划线工程施工,本次比选范围主要包括根据招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及相关清单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标牌的制作与安装、安全设施安装、地面划线等、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税金、水电费、保证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编制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运输费、工程质量保修费、各类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比选清单和施工图纸。

(三)工作要求:

人防工程导视牌参照《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要求制作与安装,满足人防验收要求及验收通过;小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和交通制品具体详见附件园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设施、标识、涂料等工程技术参数表及相关图纸,美观大方,与项目整体风格相融一致;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四)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日期监理或建设单位下发开工通知为准。分三批次施工,每批次各为20日历天。

(五)其他:/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来(2022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4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承诺书(详见附件)

(五)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标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八)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 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参选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元,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所投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投标段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所投标段保证金未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选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备注: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参选报价说明

(一)本工程控制价采取方式  1  

方式1:控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570000 元 (增值税税率: 9% ) ,控制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  522935.78 元。

方式2:其他:  /  

注意: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1、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 / 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中选人未发生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无工期延误、无质量问题、无其他违约等),中选人可向招选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选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1、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参选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选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

2、如发现中选人参选文件中的内容造假,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说明

1、现场状况:参选人自行到工地现场进一步踏勘,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加工、暂设、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安全文明施工、人工、环境因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标后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提出因现场环境及条件因素发生的损失索赔。投标单位报价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中选人需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等。

2、在合同实施期间,施工费及措施费等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3、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挂表计量,则按照结算价的0.7%收取。本项目按照结算价的总包配合费1.5%收取。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不单独列项。

4、布置、摆场区域的环境及条件因素,参选人要在投标前认真考察和了解,获得有关资料,决定其措施,不能因本招标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标后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提出因现场环境及条件因素发生的损失索赔。

六、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一)资格审核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5、其他:/

(二)技术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细则提供资料。

(三)商务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函。

4、报价清单(如有)。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单价 合同。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参选人所报综合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后期保修期服务、材料费、辅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费、水电费、税费(增值税专票9%)、防疫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达到招选人发包范围和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工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单价。本工程由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已有资料综合考虑后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施工费及措施费等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比选报价中。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合同价(扣减合同内未做部分)+变更、签证(含负签证)+合同其他约定(如有)。相关品牌详见附件品牌参考表,参选人亦可选用招选人参考品牌以外的产品,但须是同档次及以上品质,同时需要获得招选人确认。(备注:材料大批量采购前,需送小样经业主确定。)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付款分三批次:二展区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一期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二期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每次验收需提供完成工程量详细清单作为附件或进场签收单,增加部分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签证,签证部分结算后进行支付,减少部分在付款中扣除)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待贰年缺陷责任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b、每次付款前,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在支付结算款时,乙方应提供含质保金在内的合同价款100%全额增值税发票。

(五)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日期监理或建设单位下发开工通知为准。分三批次施工,每批次各为20日历天。

(六)违约条款: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及验收通过时,应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元整,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1、50 年一遇的风、雨、雪、洪水、疫情及工程遭遇 5 级以上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属不可抗力;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应顺延,双方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工程本身的损害及第三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承包人施工设备损坏自负,发包人承担停工期间必要留守人员费用。工期顺延后,发包人应及时确认工期调整方案,重新明确竣工日期,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八)知识产权归属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招选方。

(九)约定仲裁或诉讼管辖地:任何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保密义务:参选方须无条件对项目信息保密,违约需按合同价的20%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服务期满后,将对参选人服务质量进行评测,若评测为优秀,可在保持本文件要求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同。

八、参选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 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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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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