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JJC-G2025-0019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2025年9月-2026年8月后勤保障处配送中心烘焙食品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290.********万元(采购包1:145.********万元;采购包2:1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各品种限价详见项目需求及《分项报价表》,任一品种报价超过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2个包,服务采购范围均相同,各占50%,各包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录入扬州大学餐饮供应链管理系统,由采购人系统选择供应单位,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上一阶段实际支出,仅供参考,供货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定标顺序为包1至包2。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采购包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包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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