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0724-252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期要求、地点
(一)项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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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设备购买最高限价 (含增值税总价) |
设备租赁最高限价 (含增值税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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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代煎中心项目设备及系统招标项目 |
1批 |
人民币2,700,000.00元 |
人民币1,600,000.00元 |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二)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采购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公示”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但不允许转包。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免费。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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