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秋华硕源二期生产加工项目监理已由桦发改发[202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秋华硕源二期生产加工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桦南县兴企路西侧,园兴街北侧,龙兴街南侧;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3046.95m²,钢结构厂房基础、钢结构部分、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水暖工程、外网工程、冷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为147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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