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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卸甲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卸甲镇海潮路东延景观节点提升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YZKD-C2025-0017 项目名称###市卸###路东延景观节点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卸###路东延段两侧进行绿化种植,景观亮化等工程施工,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公司营业纳税情况表)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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