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C2025-0018 项目名称:赣榆区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6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业务软件系统、****网络安全设备。业务软件系统建设内容包含:HIS系统改造、结构化电子病历升级、电子病历质控、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系统,实时审方系统、设备物资管理、临床辅助决###路径管理系统、手麻系统、心电系统、体检系统、叫排系统、妇幼健康服务业务模块升级、病案管理、病案示踪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医保DIP系统对接、省妇幼考核系统对接、各监管平台对接、区域化医共体对接,历史数据迁移、部分业务模块接口升级。业务硬件建设包含:排队****网络安全设备建设包含****网闸、日志审计、堡垒机。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个月内验收交付(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苏采云公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公开采购,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3家。现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规定,本次采购不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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