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液氧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苏环(灌云)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需求为液氧(纯度≥99.5%)。
2.2交货地点: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南规划伊山南路西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买方要求两日内送货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采购规模:货物采购总量以买方实际需求量为准,预计使用量约223吨,预计金额22.37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保证明材料,纳税材料提供银行扣款凭证或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资料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依法无需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3.6供应商应提供自2022年6月30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7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均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11未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4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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